区人民政府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
杏树岗镇人民政府,各社区工作站,区政府直属各部门,辖区各有关单位:
为深化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,根据《…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11]18号)、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黑政办发[2012]63号)、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黑政办发[2012]78号)和《大庆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(庆政办发[2012]90号)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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