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管理办法
(略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需要,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,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的重要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(2014-2016)》、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(试行)》和参照《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应急队伍作为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局)的常态化专业组织,由市局负责组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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