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德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
(略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,加快法治国土建设, 根据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》(承国土资办〔2017〕1号),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行政执法公示是指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,将市国土资源局的执法主体、人员、职责、权限、依据、程序、结果、监督方式、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,主动向社会公开,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救济权、监督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在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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