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阳县2015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
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体系,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提质提效,根据《池州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》(池政办〔2015〕17号)文件精神,结合《青阳县2015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分解意见》(青招引领〔2015〕1号),特制定青阳县2015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。
一、乡镇人民政府、县开发区管委会考核
根据《青阳县2015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分解意见》,对全县11个乡镇及县开发区进行统一考核,主要考核招商引资计划完成情况、招商项目质量情况。
(一)目标任务完成情况(55分)
1、新引进项目23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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