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批准的《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》(鲁厅字〔2014〕37号),设立济南市审计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一、职能转变
(一)增加的职责。
1.对国家和省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职责。
2.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职责。
(二)加强的职责。
1.加强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使用、楼堂馆所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审计,推动俭朴政府建设。
2.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审计项目管理,强化税收征管、资源环境、行政执法、电子数据、境外项
>> 点击查看全文